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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佛山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5年佛山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政工职评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宣通〔2015〕32号)及《关于2015年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政职评〔2015〕89号),为做好2015年度佛山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工专业知识考试

从2015年起,申报各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参加省政工职评办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方有资格申报,合格证书3年有效。考试由省政工职评办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纪律、统一评卷、统一发放考试合格证。

(一)考试要求

1.考试内容及命题。考试按照申报档次分初、中、高级。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党建、时事政治等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以及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法律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申报高级另增加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和文学等相关知识。省政工职评办组织专家研究拟定思想政治考试试题库。

2.试题及考分要求。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其中初级80题,中、高级各100题。考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缺考和考试不合格者,不组织补考。

(二)考前学习

请申报人员登陆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http://www.gdaiguo.com进入“政工工作”栏目,查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题库”自行下载复习。      

(三)考试组织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26日。

(2)报名地点:市直单位考生由单位汇总后到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北路195号7号楼2楼,即原市委党校)统一交表格(含电子版)、照片及费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电话:82122702,82021902。各区考生到各区区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报名,各区政工职评办于8月26日前到上述地点交材料及费用。

(3)报名、缴费要求:请各区各单位派专人报《2015年广东省政工专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报名统计表》(“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可下载),报考者须准备免冠正面小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准考证)和报名费100元。报名费含考试、试题命题、试卷印刷等费用。先由市人力资源协会暂开收据代收款,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广州侨光财经专修学院(广东省政工职评办委托举办考试单位)收款并出具发票,择期通知考生带收据到报名点换领发票。

2.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9月20日(周日)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由市职评办组织我市人员进行考试(试卷由省政工职评办统一印制、寄发),考试地点在我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场要求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场,按准考证指定的课室对号入座。(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有关资料进考场。对严重违反考试规定和纪律的,一经发现,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申报中级及以上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从2015年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年龄为申报当年年满45周岁(时间计算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具体要求按佛政职评〔2015〕3号文要求执行。

三、继续教育学习

从2015年起,申报各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提供从事政工工作以来(初次认定人员)或取得现资格以来(晋升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每人每年总学时不少于72学时,当年超出72学时的不可跨年累计。因今年是执行新政策的第一年,参加今年申报的人员采取过渡办法,即:申报时提交2014年各级政工职评办出具的政工培训证明和2015年网络培训中心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2014年未参加任何形式政工培训的人员,不能参加2015年申报。

四、政工论文

从2015年起,申报中、高级的人员所提交的政工论文时限在申报近3年内。刊物要求须为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报纸(增刊除外),或经省政工职评部门认定的内部刊物(见附件3、4)。

五、其它要求

各区政工职评办公室和市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政工职评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转发〈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政职评〔2015〕3号)精神,做好新政策的解读、解答工作。所有通知均上365asia网(“党教理论”-“政工职评”专栏),请留意查看。(市职评办联系人:裴宗玲,联系电话:83337218,工作Q群: 9102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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