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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昨日,禅城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再发动。禅城区委书记刘东豪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强化督导问责,不断推动禅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走在前列。

  今年以来,禅城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侦破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初步成效。
  对于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刘东豪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一把手“挂帅”,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六个走在前列,六个绝不允许”和市委最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斗争升级升温。进一步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大力推进宣传工作,打消群众顾虑。扫建结合,做好公共服务,增强党委政府在基层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切实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全力支持。加强督导,实事求是,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禅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柱明就下阶段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部署。
  (记者王晓丹 通讯员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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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城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30万元
  昨日,记者从禅城区扫黑除恶办了解到,禅城已印发实施《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规定对提供有效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万元以上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办法》旨在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禅城区社会治安秩序。《办法》详细规定奖励举报线索范围、举报渠道、奖励对象、奖励原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申报奖励流程、奖励实施办法、保护及保密措施九方面内容,有效期为1年。
  其中,奖励对象是指举报本区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下简称“举报人”)。负有防范和打击处理黑恶违法犯罪工作职责的政法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报涉黑恶组织、人员非法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而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同时,《办法》强调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当中规定,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办法》规定,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恶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办法》要求,对实名举报的每一条线索,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凡被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一律按本办法规定兑付奖金。在具体奖励标准方面,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基本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万元到30万元的奖励。
  (记者邓磊 通讯员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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