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5年度社科规划项目招标通告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要求,推动我市2015年社科课题研究顺利开展,根据《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精神,结合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布本通告。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战略部署,把握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努力争当“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排头兵,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推动佛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项目设置
1.本年度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自筹资金项目)。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从本通告项目名录中挑选。青年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是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的研究课题。基础研究课题是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以及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3.本年度设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20项(每项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20项(每项资助0.5万元), 立项不资助项目若干项。
资助项目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立项不资助项目,应有出资单位的资助经费证明。
4.为增强研究的应用性、针对性,申报重点项目的,在通过专家评审后,须参加项目实施论证会,根据实际工作部门意见对研究提纲进行充实调整后,方可正式立项。
三、申报要求和办法
1. 重点项目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需提供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青年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条件。
所有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
经专家评审,不能获得青年项目立项的,其项目申报符合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申请人同意可择优转为立项不资助项目。
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出现空缺时(无人申报或所有申报人均不符合申报要求),在总量控制下,经专家评审,可从紧扣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其他申报项目中调剂立项。
2.申请人可从365asia网站(www.fnxian.com)和“佛山社科理论网”(www.fsskll.org.cn)下载《2015年度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并根据本通告和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交由所在单位统一送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请。
3.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按本通告规定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
4.所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并申请结项。申请延迟结项的项目不得超过12个月的时间(本年度项目最迟2017年5月前完成结项),否则作撤项处理。
5.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两者格式一致),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申请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6.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4月2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立项时间为立项通知书下达之日。
7.请将上述材料于2015年4月30日前寄(送)回我处。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市社科联405室,邮编:528000。联系人:曹嘉欣,联系电话:0757—83035306,电子邮箱:FSSSKL@163.com。
附件: 1. 佛山市2015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
项目”一览表
2. 2015年度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65asia 佛山市社科联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