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财政局、市文广新局、佛山传媒集团:
现将粤宣通[2015]3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发动企业积极报送,并于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市委宣传部文资办。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整齐,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将申报简表放置在首页。有关电子文档需提供U盘一个。
2、各区上报的项目必须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负责牵头会同区财政、工商、税务、审计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所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及项目遴选,并由各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财政局共同出具审查意见。
3、各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各单位报送项目如超三个(含三个),则至少要有1个贴息项目。
4、历年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受资助项目验收结项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5、请各申报单位登陆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210.76.70.125/OuterNetWeb/appMain?service=work&func=fundWorkShow&unitCode=132&unitName),并于8月7日前提交材料。
附件: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宣通[2015]30 号)
佛山市委宣传部 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0日
(联系人:邱雄杰,电话:83281151,13590656696,邮箱:595882304@qq.com)